一、学校简介
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是2010年4月经济宁市委、市政府批准,由原济宁农业学校、济宁市财政学校、济宁市建设学校整合而成的一所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,保留济宁农业学校牌子,加挂“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”牌子。整合后学校被教育部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,先后获得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、省级文明单位、全国“十一五”教育科研先进集体、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、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。2012年9月被教育部等三部委确定为“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”立项建设学校。
学校现占地311亩,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。有现代化的实验室、理实一体专业教室,全部实现触控一体机“班班通”多媒体教学,建有校园网和便捷高效的学校内部管理信息系统,实现了教育教学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。校园环境幽雅,教学楼、实验楼、学生公寓、餐厅礼堂等基本建设综合配套,各类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齐全完善。优越的办学条件,为近6000名学子学习、成长提供了良好环境。
学校有一支结构合理、专业全面、素质高的师资队伍。现有专任教师245人,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,其中硕士54人,博士6人。高级职称146人。近年来承担各级科研课题30多项,在国家级、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00多篇,主编、参编各类国家规划教材50余部。全国农业职业教育行指委委员、教育部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、齐鲁名校长、济宁市十佳校长、名校长,以及一批全国农业职教名师、农业专家组成员、专业学会负责人、齐鲁名师、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、科技拔尖人才、省市级优秀教师、教学能手等,成为教学和管理的中坚力量。近三年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、省教学研究课题一等奖、第五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、第十七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中职教育组一等奖等奖项。
学校还与中国农业大学、山东财经大学、青岛理工大学等6所高等院校联合举办成人本科和专科函授教育,并面向社会举办各种短期培训,是山东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、国家“阳光工程”和山东省新型农民创业培训承办单位、山东省现代渔业技术培训基地、省级雨露计划示范基地、国家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、阳光工程职业技能鉴定站、济宁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和技能鉴定中心、济宁市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心、济宁市财政干部和会计干部培训基地、济宁市会计上岗证培训考核基地、济宁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等,年均面向学生和社会开展各种培训和技能鉴定20000余人次。
目前学校已形成以涉农专业为特色、财经和建筑专业为支撑,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举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并重的办学格局,全面服务济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。
二、招聘岗位
1、公共基础课教师。其中政治2名,数学4名,计算机3名,物理1名(兼实验员),化学1名(兼实验员),体育1名。
2、专业课教师。其中应用化工专业1名,机电专业3名,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4名,冶金技术专业2名。
3、管理岗位。专职班主任2名,专业不限。
三、招聘条件
1、热爱教育事业、身体健康、师德高尚、有责任心、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,能够胜任教师工作且服从学校安排。
2、表达能力强、富有亲和力、学习能力强。
3、掌握一定教育教学技能,拥有先进教学理念。
4、大专及以上学历,身体健康,年龄在35周岁以下。
四、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15年7月9日至10月11日。
2、报名个人简历投递邮箱:jiningzhixiao@163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姓名+报考岗位”。
3、报考对象的资格审查包括网上初审、聘用前资格复审,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。
五、考试
1、开考比例: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:3。若达不到开考比例,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。
2、笔试内容:所有报考人员需参加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合卷笔试,笔试科目为一科,满分100分(公共知识占30%,专业知识占70%)。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心理学、教育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等,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。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。
3、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: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。
六、体检
按笔试成绩占60%、面试成绩占40%合成综合成绩。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,复检只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七、考核、聘用
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,由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人员拟为聘用对象。若有体检、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,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。
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,聘用对象一经聘用,必须服从安排,五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申请。
公开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肃纪律,秉公办事,严禁弄虚作假,徇私舞弊。
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
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